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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关于2019年博士报考的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8/11/26 浏览量: 来源:

一、报考条件

考生须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具备《四川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二、招生专业、指导教师和招生指标

详见博士专业目录

三、报名与提交材料

1.只对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

2.申请者按《四川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履行网上报名手续并严格按要求寄送申请材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3.申请者必须获得至少两位专业领域内高水平专家亲笔推荐(其中一位原则上为考生硕士在读期间的导师(正高级职称))。

4.报名简表中本人自述要求:内容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硕士期间发表的文章情况(列出题目、全部作者姓名、期刊名,期卷号,页码,期刊类型,影响因子)等,可另附页说明。

考生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四、 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

中心将对在限期内寄送到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并在2019年2月28日前公布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请考生在中心网站或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五、初试

材料审核合格者可参加初试,初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至24日。

六、复试

待初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后,中心将组织符合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详见后续复试通知。

七、举报受理

分析测试中心204办公室

联系方式:028-85412512/85412858,吴老师,刘老师

邮箱:atcliuqin@s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