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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0 浏览量: 来源:

中心各室组:

寒假将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发厅函〔2018〕216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安全稳定会议的相关工作部署,为了确保中心假期业务、科研、生活的正常秩序,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现就做好近阶段的安全工作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做出以下安排,请各室组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1.请各仪器和科研室组按照实验室安全与环保评估的要求,再次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检查以室组为单位,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牵头本实验室安全检查与整改工作,做好检查记录,随时备查。此项工作请于2019年1月15日前完成。重点针对实验室危险爆炸品(如金属钠、金属镁、氧气、氢气、硝铵类化学品等)规范安全管理;着重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自查整治,实验用品仓库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引发事故。

2、技术保障室负责中心公共区域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以及各仪器与科研实验室的安全巡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随时备查。此项工作请于2019年1月17日前完成。

3.各室组要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保工作,做好工作布置与值班安排,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值班巡查,及时切断假期停用实验场所的电源、水源、气源;做好实验仪器、特种设备、实验原料等的管理。

4.全面了解假期实验室的使用情况,准确掌握继续从事实验的学生信息,并对相关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原则上不允许单人在实验室从事实验操作。

5.放假期间,望江校区(东区)危险废弃物临时库房开放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上午9:00-11:00,2月22日恢复正常开放。请各室组根据学校的安排妥善管理保存,严禁私自丢弃实验室危险废弃物,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6.请各室组和安全责任人严格按照学校工作部署的要求,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职责,根据中心的安排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分析测试中心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