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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分析测试中心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6/05/31 浏览量: 来源:

四川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是国内高校第一家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单位,中心作为学校科研教学支撑单位之一,在努力为学校发展提供高水平优质服务同时,积极开展各项科研工作。中心历年承担了多项“国家973”、“863”、“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以及各类部省项目、横向项目等研究,科研实力雄厚,科研条件优越;中心目前有973项目首席科学家、863项目和自然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等一批知名专家学者,研究成果已有多项实现了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中心在分析化学,无机化学,材料学,材料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多年招收、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学生就业率接近100%。

分析测试中心欢迎广大青年学子加入中心,共同努力,共同发展。

2016年,本中心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合计11余名,其中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3名。接收推免生章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4.优先接收来自高水平院校的生源。

二、接收专业、人数

可接收推荐免试生的专业、人数等详情请查阅《四川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 9月28日开始,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网址:http://yz.chsi.com.cn/tm

2. 在“推免服务系统”获悉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后,学校2个工作日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后,中心尽快进行复试。

3.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 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以上书面材料交验可以与复试同时进行,

4. 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出拟录取通知,并及时通知考生,待考生确认点击待录取通知后完成拟录取

四、奖助学金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http://gs.scu.edu.cn/newDetail.aspx?ID=1951)。

五、咨询、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研究生办公室:028-85412858(李老师)

六、举报受理渠道

四川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纪委办公室 028-85412512张老师

七、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 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拟录取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四川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