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本校应届生除外)可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四川大学分析测试中心领取政审表与调档函。领取时间:4月12日——4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4月21日前没来领取政审表和调档函的同学,中心将用普通挂号信寄出,请注意查收。
特别提示:
(1)委托他人代领的,必须有委托人亲笔所写的书面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2)政审表和档案的寄(送)回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望江路29号四川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刘勤(收),邮编:610064,电话:028-85412858。
(3)按学校规定,在考生政审合格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因此,所有考生的政审表请在5月20日之前寄(送)回,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人事档案:往届生需在5月20日前寄(送)回,予以审查,而应届生则在毕业时待档案齐全后由本科所在学校直接寄到我中心。
(4)奖助金的评定,具体见录取通知书。
四川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