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2】94号)有关规定,经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5年分析测试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对象:报考我中心且初试分数上了学校公布的初试合格线的考生,不包括推免生。
二、复试时间:2015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1:00---5:30。
三、复试安排
1. 复试报名
2015年4月2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请到分析测试中心(东区)202教务办公室办理复试报名手续。(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东区分析测试中心)
报名所需材料:准考证、身份证(二代)、毕业证(往届生)、学生证(应届生)及复印件。
2. 复试
专业笔试:时间:2015年4月2日下午1:00~2:30。
地点:报名时通知
科目:见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形式:闭卷
专业面试;时间:2015年4月2日下午3:00~5:30
地点: 分析测试中心201会议室(望江校区东区)。
3. 复试成绩计算
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笔试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40分,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 录取总成绩计算
S总=(S初/5)×50%+(S复/2)×50%
S初: 初试成绩;S复:复试成绩
四、体检:
体检时间:3月18日——4月10日(限工作日)下午2:30——5:00
体检地点:望江校区校医院
注意事项: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
体检表于4月10日之前交中心教务办公室;
五、复试名单:不包括推免生
序号 |
姓名 |
报考专业 |
1 |
邱露 |
环境科学 |
2 |
黄敏 |
材料学 |
3 |
赖欣 |
材料学 |
4 |
闪念 |
材料学 |
5 |
闫艳 |
材料学 |
6 |
梅全静 |
材料学 |
7 |
任欣 |
材料学 |
8 |
何俊辉 |
分析化学 |
9 |
胡浩 |
分析化学 |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六 复试咨询电话:028-85405815 85412858 378341763 @qq.com 联系人:李老师。
七、举报受理渠道:分析测试中心纪检办公室 张老师
电话:028-8541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