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2】94号)有关规定,经分析测试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对象
报考我中心且初试分数上了学校公布的初试合格线的考生,包括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的研究生。
二、复试安排
1. 复试报名
时间:2016年5月11日(星期三)上午9:00---10:00
地点:分析测试中心(望江校区东区)202办公室
报名所需材料:准考证、身份证(二代)、学生证(应届生)及复印件
2. 复试
专业面试:
时间:2016年5月11日上午10:00~12:00
地点:分析测试中心(望江校区东区)201会议室
3. 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录取总成绩计算
S总=(S初/3)×50% + S复×50%
S初: 初试成绩;S复:复试成绩
三、体检
体检时间:5月11-15日下午2:30——5:00
体检地点:望江校区校医院
注意事项: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
体检表于5月15日之前交分析测试中心202办公室
四、复试名单
序号 |
姓 名 |
1 |
赵虎 |
2 |
潘义 |
3 |
王尖 |
4 |
孙富华 |
5 |
牛璐璐 |
6 |
邓宇佳 |
7 |
杨鹏 |
8 |
蔡斌 |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五、复试咨询电话:028-8541 2858 联系人:刘老师
六、举报受理电话:028-8541 2512,吴老师
分析测试中心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