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7〕64号)有关规定,经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8年我中心分析化学和环境科学专业可接收调剂生,具体安排如下:
接收专业名称及专业来源
接收专业名称及代码
| 专业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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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化学专业:070302
| 校内化学、环境、化工、材料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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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专业:08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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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基本要求
满足《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7】64号)关于调剂的有关规定。
第一志愿报考四川大学上述专业来源且达到该专业初试合格分数线且同时满足接收专业分数线的考生。
申请及咨询联系方式
1、下载填写《四川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附件1)于2018年5月20日前连同个人简历一起发至:atcliuqin@scu.edu.cn
2、联系电话: 028-85412512,85412858 吴老师 刘老师
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分析测试中心东区202办公室
其他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经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通知具体复试事宜。
四川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2018.5.18
附件1:
四川大学分析测试中心2018年博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