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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放射性污染防护措施(2021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3/04/17 浏览量: 来源:

为加强对放射性污染的防护,规范放射工作防护管理,保障师生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学校放射性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做以下规定。

一、强化屏蔽防护。在仪器安装时,由设备管理人与厂家进行沟通,对实验室进行环境改造,充分利用屏蔽材料对射线进行吸收屏蔽,降低辐射剂量。

二、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严格检修注意事项,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并立即停止使用。请设备生产厂家或专业公司进行维修,建立设备检修及维修记录。

三、设备管理人和使用人员加强仪器设备日常运行监测,使用中心购置的辐射检测设备进行日常电离辐射检测,确保仪器仪器处于正常状态,电离辐射在正常范围以内。

四、各仪器组根据工作量和工作时间执行工作轮换制度,减少工作人员的辐射受照时间,确保电离辐射在正常可控范围。

五、各仪器组工作人员每年按照学校规定做好个人剂量监测,定期参加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如出现剂量超标现象,应立即停止当前工作,进行工作调整。

四川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