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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3/04/17 浏览量: 来源:

为了加强和规范分析测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订)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四川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川大保【2022】1号)规定,特制定中心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一、消防器材使用操作规程

1、烟雾预警系统

烟雾发生触发报警器,控制主机报警,安全责任人与值班人员立刻根据报警赶到现场,排查报警情况。可控情况立即处理,消除隐患;如无法控制现场火情,立即报保卫处和火警,请求救援。

2、消防栓及消防水带

遇到紧急情况,拉开消防栓门,取出水带和水枪。将水带一端与消火栓连接,连接时将连接扣准确插入滑槽,按顺时针方向拧紧,另一端按同样方法与水枪连接。连接完毕后,至少2人握紧水枪,对准火场,缓慢打开消火栓阀门至最大,对准火场根部进行灭火。使用完毕后,要清洗干净消防带,晾晒至干,卷好放回消防栓窗口。

3、手提灭火器

拔掉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保险销,站在火场的上风头,一只手紧握喷管,对准火源底部,另一只手紧握压把和提把,扣动灭火阀门,由近至远灭火。

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1、中心安全员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对过期灭火器进行更换,发现问题立即上报中心主管领导和学校保卫处。

2、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明显、干燥位置,便于取用。

3、严禁遮挡、移动、拆卸、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使用后要及时恢复和补充,人为损坏需按价赔偿。

4、紧急情况下,灭火人员可调用中心所有的灭火器材和消防物资。

5、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随时保持畅通。

6、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三、火灾应急处理规程

1、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根据火势情况,安排人员用就近的灭火器扑灭初期火灾,以控制火势。如无法控制,应立即报告保卫处和消防队,并讲明起火地点、部位、燃烧物质等情况。

2、立即通知中心领导,通知后勤人员对起火部位断电断气。安全员、值班人员、物业疏散现场人员,做好交通管制,确保消防通道顺畅。如有人员受伤,立即拨打120到现场抢救伤员。

3、消防队未到达之前,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应负责火灾现场指挥,调动可利用的消防设备器材开展扑救工作。

4、消防队到达之后,中心工作人员向消防人员报告火情,移交指挥权,组织人员配合扑灭火灾。

四、配电房电气操作规程

1、配电房由专人负责,必须熟悉配电房基本情况,熟练掌握操作技术,保证安全供电。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2、配电房管理人员要定期巡查并做好记录。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处理。

3、根据供电通知和检修要求,严格按操作流程进行断电和供电,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4、严格禁火制度,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配电间内严禁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

5、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地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四川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2022年3月9日